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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转让持有下属参股公司股权资产评估项目邀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06 浏览:788

为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简称“发展总公司”)拟转让持有的下属参股公司(简称“标的公司”)19%的股权(1900万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相关规定,发展总公司拟邀请招标选聘资产评估机构。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招标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

(二)项目名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转让持有下属参股公司股权资产评估项目邀请招标

(三)项目范围

负责对标的公司进行全面的资产评估,确认股权转让价格以及相关服务。

(四)标的公司的资产和经营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0,619.79万元,包括土地面积24,952.94平方米;厂房等房屋建筑物面积6,405.67平方米;机器设备类工程物资2,351.95万元,电子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393.42万元、非专利无形资产2,514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经审计净资产7,726.15万元,无任何下属投资企业。 

二、投标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具有资产评估相关的能力及资质的专业服务机构,同时符合《武汉市国资委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入选机构名单》的要求,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其他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2、投标人可在武汉市提供服务;

3、投标人注册成立时间须在5年以上;

4、投标人能够为本项目配备优质服务团队,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专业人员、专业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因违反行业规则被相关行政机构或相关协会惩戒、批评的记录(投标人应出具盖有单位公章的声明书或其他书面材料)。

三、投标时间及地址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6月14日上午10:00,(投标文件以特快专递邮寄,送达时间以快递单载明的收件时间为准)。

 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佳园路2号高科大厦19楼资产营运部;邮政编码:430074。

四、投标方须知

1、投标人严格依据国家对资产评估服务机构的要求独立、合法履行职责,恪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3、投标人应保守在投标过程中获悉的招标人的商业机密,对于任何违反保密义务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保留追诉权。

五、投标文件内容

(一)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报价单

2、投标承诺函(格式附后)

3、资质证明文件(须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

3.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3.2营业执照复印件

3.3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4、投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概况、经营业绩、服务范围等)

5、投标声明书

(二)投标方文件的份数和要求

1、投标方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及电子U盘1份。投标文件封面应示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正本须为打印文本,并由投标方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均须由投标方加盖公章。

六、其他说明

1、投标人所有投标文件需密封并加盖公章送达。

2、投标人在招标人指定的投标时间内送达投标文件,招标人在2019年6月14日上午10:00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3、开标时间:2019年6月14日上午10:00

4、评标的基本原则

(1)投标文件符合本公告各项要求;

(2)由高科集团按照相关规定及标准,对投标方进行综合考评,并确定中标人。

5、招标结果发布

(1)招标结果将在评标结束后以书面方式答复投标方,接到《中标通知书》即为中标人。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日内,应按照不高于中标人投标文件的报价及其他服务约定出具正式服务合同。

6、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资产营运部

联系人:李雅娴

联系电话: 87592022

 

附:

一、投标承诺函(格式)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一:      投标承诺函(格式)

 

致: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

 

经我方对贵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转让持有下属参股公司股权资产评估项目的招标文件仔细阅读和研究,并对项目进行了充分分析,我们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决定参加此次资产评估的投标,承诺以下几点:

1、经我方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其他有关事项后,我方愿按照上述要求承包该项目的资产评估及相关顾问服务。详细报价详见投标文件报价。

2、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要求的与报价有关一切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所有数据资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

3、如果我方中标,在接到中标通知后,将按贵方的要求及时签订项目合同。将保证履行招标公告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期完成中标后的全部工作。我方保证在合同履行期内做到公正、准确、保密,如有违规行为不仅合同立即终止,还将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投标方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方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在本授权书上签字的***(投标方全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代表我方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的合法代理人,参加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转让持有下属参股公司股权资产评估项目招标,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代理人(被授权人):

投标人名称:(签字盖公章)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