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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家庭产业基地孵化器项目监理招标代理服务邀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11 浏览:38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对“数字家庭产业基地孵化器”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本项目监理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特邀请贵单位前来投标,具体情况如下:

1. 项目名称:数字家庭产业基地孵化器项目

2. 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约158945.51.7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05371.4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2135.58平方米;容积率:2.35(以上数据最终以规划部门核定指标为准);用地性质:工业工地。项目总投资:约89000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2.2 招标内容:监理招标代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相应技术、经济能力和良好的信誉,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元。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质,能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6-2018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大于1。

3.4 具有完成招标项目必需的条件和专业技术能力。

3.5 近三年(2016年4月-2019年4月)类似项目监理招标代理服务业绩(单次代理面积不得少于16万方)不得低于5个。

3.6 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记录,并提供企业信用报告。

3.7 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网等相关网站上有关于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良行为记录,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

3.8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各投标人现场踏勘,投标人请自行前往并承担相应费用,并对自身财产和安全负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19年6月12日17:00前

4.2 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则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上述资料原件需一次性提交(仅用于当场原件审核,审核完毕后交还给各投标人),同时投标人还需提交上述原件对应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3 获取地点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大学园路18号领航园4号楼2单元8楼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6月18日14时30分

5.2 递交地点: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大学园路18号领航园4号楼2单元8楼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19年6月18日14时30分

6.2 开标地点: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大学园路18号领航园4号楼2单元8楼会议室

7. 其他

7.1 项目地点:数字家庭产业基地孵化器项目位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以北、光谷二路以西;

7.2 服务周期:满足招标人需求。

8.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8.2 地  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科技工业园华光大道18号

8.3 联系人:陈琼

8.4 电  话:027-59902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