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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法律服务项目邀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12 浏览:1413

为做好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拟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选聘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法律服务机构。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招标人: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法律服务机构选聘

(三)招标控制价:15万元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无违法及受行政处罚记录;

(二)具备法律服务相关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三)具有近二年内(2018年8月-2020年8月)服务同类项目的经验;

(四)具有发行机构要求的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业务需要的资质;

(五)律师事务所在武汉设有总所或分所,且本项目主要服务律师常驻在武汉办公。

三、投标须知

(一)投标人所报价格须为费用总额,包括服务费、市内交通费、通讯费、餐费等所有费用,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投标方应保守招标方在招投标过程中的商业机密,对于任何违反保密义务的投标方,招标方将保留追诉权。

(三)投标人报价超过15万元的投标无效。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址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17日下午5:30,(投标文件以特快专递邮寄,送达时间以快递单载明的收件时间为准)。

 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科园二路8号B14栋5楼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资产营运部;邮政编码:430206

五、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报价表;

2、投标承诺函(格式附后);

3、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4、投标方执业证书、业务资质证明复印件;

5、投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机构概况、主要业绩、该项目服务方案,项目团队成员、团队实力);

(二)投标方文件的份数和要求

1、投标方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及电子U盘1份。投标文件封面应示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正本须为打印文本,并由投标方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均须由投标方加盖公章。

3、投标文件以特快专递方式送达,特快专递需在外表面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及联系人、联系方式。

六、其他说明

(一)投标人所有投标文件需密封并加盖公章送达。

(二)投标人在投标时间内送达投标文件,招标人在2020年8月17日下午5:30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三)评标的基本原则

1、投标文件符合本公告各项要求;

2、由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及标准对投标方进行综合考评,并确定中标人。

(四)招标结果发布

招标结果将在评标结束后以书面方式答复投标方,接到《中标通知书》即为中标人。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营运部

联系人:岳正慧  

联系电话:87610812

 

附:

一、投标承诺函(格式)

二、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一:

投标承诺函(格式)

 

致: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法律服务项目的招标要求,我方签字代表***(姓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方***(投标方全称)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

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并承诺以下几点:

1、本报价有效期为自递交报价书之日起30个日历日。

2、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要求的与报价有关一切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所有数据资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

3、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公告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期完成中标后的全部工作。

   

投标方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方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在本授权书上签字的***(投标方全称)的***(负责人姓名)代表我方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的合法代理人,参加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法律服务项目的招标,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授权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被授权人):

投标方名称:(签字盖公章)

地址: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