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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资格审查征询文件
发布时间:2023-03-10 浏览:1107

一、前言

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高科集团)是经武汉市委、市政府批准组建的大型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是集资产营运与管理、高新技术产业投资、产业园区建设等为一体的国有企业集团。

成立30多年来,在武汉市尤其是东湖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特色园区建设、科技金融服务等领域承担着主力军重任,先后通过投资、融资、担保、孵化等形式支持了300余家企业发展,并支持了十几家高新技术骨干企业上市,促使东湖高新区成为武汉市上市公司最密集区域,有力助推了武汉、光谷经济实力不断增强。投资领域涵盖光电子信息、生命健康、产业园区开发、现代农业、科技金融、新型显示、文化创意、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等,形成了多层次产业结构、多项目投资开发、多元化开放经营、全方位社会服务的高科技产业、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竞相发展的经营格局。先后建设运营了20余个环境优美、设施完善、产业发展突出、富有创新活力的现代化产业园区。

武汉高科集团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准备建立招标代理机构库。诚邀具有招标代理条件的相关单位报名参选,入选单位可参与武汉高科集团后续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应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备案。

3.投标人不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近两年因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行为,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5)在最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6)近两年有转包、以他人名义或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承揽业务等违规行为的

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被有关部门依法列入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9)近两年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相关管理部门处罚或通报批评的。

4.投标人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19、2020、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单位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满一年以上不够两年的则提供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应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三、申请入库所要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所有证明材料须如实填写、提供,任何提交虚假、伪造材料的申请人将被拒绝。

2.申请入库材料内容(详见附件)

1)入库申请表

2)企业基本情况表。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非湖北省招标代理机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工商和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

6)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网站截图。

7)湖北省固定经营场所相关证明复印件(含必要的开标、评审、档案存放场地;提供相关图片及有效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

8)2021年36日至资格审查申请书的提交截止时间,承担过不少于10个单项投资金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招标代理业绩(提供招标代理合同及项目招标公告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经济技术指标以招标公告为准)。

9)拟派人员:项目负责人必须由工程建设类专业毕业、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且自2021年36日至资格审查申请书的提交截止时间承担过3个单项投资金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招标代理业绩(提供招标代理合同及项目招标公告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经济技术指标以招标公告为准);拟派不少于2名熟悉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具备较高的编制招标文件、拟定合同文本和高效组织招标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项目组人员。

投标人须提供拟派人员的职称证书及属本单位人员的证明材料(主要指最近连续半年以上缴交社保的凭证,社保证明需提交原件)。

10)承诺书。

四、资格审查申请书的提交

1.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申请书应采用A4幅面胶装,按照上述第三条第2项“申请入库材料的内容”的顺序装订成册,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资格审查申请书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资格审查申请书由申请人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提交。文件中所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资格审查申请书正本和副本一起密封在一个封套中,封套的封条上应标明:申请人的名称、地址以及“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查申请书”字样。

4.申请人应在2023年4月6日下午17:00前派专人将资格审查申请书送至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事业部。提交申请书前,如有任何疑问,请与以下人员联系。

   址:武汉市江夏区高科园二路8号

人:黄工

联系电话:15997413420

五、资格审查程序

1.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资格审查申请书,武汉高科集团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就招标代理机构所具备的条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或其它合法途径进行核实。提出评审意见和推荐名单报集团招议标委员会审议。

2.审查合格后,武汉高科集团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发出确认函,明确将该申请人纳入武汉高科集团招标代理机构库。

附件: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入库资格审查申请书  (点击文件名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