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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楚王墓考古遗址公园博物馆及游客中心征集建筑设计方案
发布时间:2023-09-19 浏览:618

明楚王墓遗址位于东湖高新区龙泉山风景区内,自明代楚王朱桢起,相继建起昭、庄、宪、康、靖、端、愍、恭、贺八代九王茔园,形成贯穿明代始终、最完整的藩王墓葬群,是武汉市唯一一处国家级古墓葬遗址。明楚王墓群2001年被公布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22年12月,成功入选第四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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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公园实施建设,为下一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创建工作奠定基础,拟在公园西侧入口处,复合建设博物馆及游客中心,完善公园配套设施并形成公园重要的综合服务节点和门户形象。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建筑设计方案,特开展博物馆及游客中心建筑设计方案征集。

一、项目位置与设计范围

本次博物馆及游客中心项目是明楚王墓考古遗址公园重要的服务配套设施,位于公园西侧入口处,龙泉大道与景观路交汇处以北,规划设计范围约2.48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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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项目区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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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项目与遗址公园位置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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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项目地块现场照片

二、设计要求

(一)功能要求

本项目拟规划建设明楚王墓考古遗址公园综合服务区,具体包括博物馆、游客中心及行政管理用房三大板块。博物馆包含陈列展览、科普教育、交通及服务设施、业务用房等功能;游客中心包含门厅、售票、接待问询、展示展览、纪念品售卖及其他相关配套用房等功能;行政管理用房包含行政管理、职工餐厅、设备用房及相关配套用房等功能。

(二)建设规模

本项目计容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其中博物馆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游客中心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行政管理用房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具体功能细分可结合建筑设计予以确定。

三、报名要求

1.设计机构须具有经合法注册并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机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机构,不得同时报名。

2.允许联合体报名,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牵头机构应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合作方需以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机构和各自职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以其他名义与其他设计机构组成联合体报名。

3.具有以下项目经验的设计机构(联合体)将被优先考虑:

(1)具有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博物馆及游客中心建筑设计经验;

(2)具有类似博物馆建筑设计经验。

4.设计团队要求:

(1)首席设计师必须负责主创、参加现场踏勘及汇报评审等,中选机构首席设计师需按照主办方要求参加后续深化设计工作。

(2)参与本次征集的设计人员应为设计单位在册人员,首席设计师从2012年1月至今至少设计完成过一项5000平方米以上的博物馆类建筑项目(已建或在建)。

(3)设计过程中若首席设计师与资格预审材料所提交的信息不符或未经主办方认可擅自更换首席设计师的,则视为参加资格无效。

5.不接受个人及个人组合的团队报名。

6.设计机构填写报名表,盖章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ZJ_museum2023@163.com,获取设计任务书和基础资料包。

四、征集流程

本次征集分为三个阶段,分别为资格预审阶段、方案竞赛阶段及终审阶段。

1.资格预审阶段

(1)应征机构提交报名表,获得第一阶段设计任务书和基础资料;

(2)设计机构提交资信文件和概念提案成果(每个机构提供至少1个概念提案);

(3)承办单位组织资格专家预审会,邀请相关领域知名专家(建筑与城市设计、城乡规划、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风景园林和旅游规划、行业主管部门等专家团队)对企业资信和概念提案进行详细审阅,评选出7家无排序的入围机构。

2.方案竞赛阶段

(1)承办单位向确认参加入围机构发布第二阶段设计任务书,补充基础资料;承办单位根据情况组织答疑和现场踏勘;

(2)入围机构按照设计任务书要求提交设计成果文件;

(3)承办单位组织方案专家评审会,听取入围机构现场汇报,以打分形式对入围机构进行排名,择优评选出3家优胜机构,进入终审阶段。

3.终审阶段

主办单位将上述优秀方案报送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召开终期评审会,最终确定3家优胜机构排名。

五、设计费

根据评审结果给予最终排名第一名应征人奖金人民币80万元(含税),第二名应征人人民币60万元(含税)补偿,第三名应征人人民币40万元(含税)补偿,第四至第七名应征人人民币20万元(含税)补偿。若应征人提交的方案未达到《设计任务书》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中有关内容及深度要求时,将取消其补偿费。

六、时间安排

本次征集时间为2023年9月-2023年12月,具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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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如遇日程安排调整,将另行发布公告。

七、征集说明

1.本次征集活动设计费均以人民币在境内支付。

2.设计机构对应征作品享有署名权,经主办单位许可后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其应征作品。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项目建设单位有权在本项目的咨询中使用应征方案成果,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项目建设单位在对本项目的方案作综合调整时,可以全部或部分使用应征方案成果,也可对其进行修改,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项目建设单位还可对所有应征成果印刷、出版和展览,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宣传应征方案成果。

3.设计方案应为原创且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设计方案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其他权利。若发生以上侵权行为,由此引发的一切纠纷或法律责任由设计机构承担;给主办单位造成损失的,由设计机构赔偿。

4.设计机构应遵守国家的有关保密规定,妥善保管主办单位提供的图纸资料,并保护其知识产权。未经主办单位许可不得将图纸资料或设计成果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项目外的其他项目。

5.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设计机构均被视为承认本公告的所有条款。中选机构应负责后续建筑方案深化和初步设计,并作为获得设计奖金的条件。

6.本次征集活动本身及与本次活动相关的文件所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

7.本次征集活动规则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八、组织机构与联系方式

主办单位

中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宣传部

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龙泉街道办事处

承办单位

武汉光谷中华科技园投资有限公司

武汉市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中心

联系方式

+86 13971411107 王工

+86 13477031468 涂工

咨询时间

9:00-12:00,15:00-17:30(周一至周五)

联系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513号绿地铭创大厦2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