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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例、加强教育、完善机制、筑牢预防职务犯罪篱笆
发布时间:2015-10-14 浏览:387

        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集国有资本营运与管理、高科技产业投资、高科技园区建设于一体的大型国有出资企业。近年来,在全体高科人的共同努力下,高科集团正迈上跨越式发展轨道。目前,高科集团所涉及的高科技产业投资、工业地产开发、科技金融服务三大板块的全资、参控股企业已达60多家。在这种国有资本规模式运营,科技园区建设超常规发展,科技金融服务加快兴起的背景下,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为此,我们以“融入中心、服务主业、预防为主、标本兼治”为指针,坚持正确的思想导向,坚持教育先行的方向,坚持严格执纪问责。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预防职务犯罪机制建设、强化反腐倡廉宣教活动、强化作风建设、强化源头监督治理、强化监察审计为抓手,不断筑牢预防职务犯罪的篱笆,其预防效果正逐步显现,自我约束、自觉防范的氛围已成常态。

        一、坚持正确的思想导向,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在多年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践中,我们深深体会到坚持正确的思想导向十分关键和重要,特别对国有企业而言,面对纷繁的大千世界,新旧思维相互冲突、各种诱惑层出不穷的现实情况,如果没有一个正确的思想导向就很有可能深陷其中而不能自拔。因此,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我们始终将坚持正确的思想导向作为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关键。为此,一方面,我们以宣贯中央、省、市、东湖高新区有关党风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文件、讲话和会议精神为抓手,通过集团党政联席会、书记例会、专题会等形式,全面、及时地宣贯中央、省、市、东湖高新区有关党风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文件、讲话和会议精神,全面宣传党风廉政建设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旗帜鲜明地阐明我们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另一方面,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主题研讨活动,让大家在研究中明晰党风廉政建设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统一关系,端正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态度。在讨论中解析创新发展与预防职务犯罪之间的辨证关系,让预防职务犯罪的理念溶入到创新发展的企业文化之中,形成一种更加健康、安全、纯洁的企业干事文化;再一方面,利用专栏、专刊、网络群、微信群等传统与现代传媒手段,及时通报省、市纪委、高新区纪工委有关违纪违规、治庸问责查处情况,保持警钟长鸣的预防、预警态势。最后,注重发挥党风廉政建设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重要推手的作用,通过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在完成《责任书》层层签定的基础上,明确责任、细化工作,夯实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基础,达到增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的目的,从而营造预警、防控职务犯罪的积极氛围。

        二、加强纪检监察的领导,强化体制机制的建设

         为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我们进一步强化了纪检监察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真正做到与时俱进、持续创新、增强效能。我们根据新常态、新形势和新要求,制定了新一版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健全集团公司系统纪检监察机构提出了新要求。我们打破选人用人框框,按照贴近基层、贴近一线、贴近实际的要求,从所属基层党组织中选聘了集团公司的纪委委员,强化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组织保障。我们在集团公司各部门、基层各单位选聘了20位政治觉悟高、作风过硬的同志担任廉政信息监督员,组建起了廉政信息宣传、执纪监督、预警防控的快反网络,提高了预防、预警、防控效率,从体制机制上确保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效能的发挥。为进一步完善了预防职务犯罪的执纪监督,我们将审计职能作了调整,新设立了监察审计部,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了强力的抓手。为加强重点项目的执纪监督,根据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赵家新同志的提议,在左开投公司设立了纪检监察工作室,聘请了监察专员,专职专责地对项目建设中可能出现的职务犯罪风险点进行分析、研判,并根据分析结果实施监督与防控,将发生职务犯罪的可能性降至最低。为强化预防职务犯罪的监督与防控,根据集团公司总经理范蕴玉同志的提议,将督查督办职能调整至监察审计部,并健全了督查督办工作制度,使督查督办工作成为了助力预防职务犯罪的又一有效手段。通过实施执纪监察,提高了监督工作效率,有效地扼制了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

        三、坚持教育先行的方向,强化反腐倡廉宣教活动

        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我们还始终坚持教育先行的方向。通过多种形式加强纪检专干的教育培训工作,先后组织公司基层单位同志参加市纪委举办的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办案”讲坛或专题活动7期21人次;组织参加了全市纪检专干《纪检监察机关卷宗模本》的自学活动;参加了东湖高新区纪检干部业务知识测试活动。通过专家的政策、法律、法规的宣讲、办案理论讲述和实践经验的介绍,使所有参训人员对纪检监察工作、查办案件业务和经济案件查处等工作有了全新的认识,从而有效地提高了集团纪检干部的预防职务犯罪的理论水平和实战能力。

        在第十六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中,我们将预防职务犯罪宣教工作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集中教育活动相结合,利用集团公司召开“高科集团党建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动动员会”的机利。请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赵家新以“讲纪律、守规矩、严律己、有作为”为题给与会同志上了一堂生动的廉政党课,使全体与会同志从理论层面懂得“讲纪律、守规矩”是预防职务犯罪的前提与支撑,只要我们凡事将纪律挺在前面、将规矩明在实处,我们就可以有效地预防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组织开展读书思廉活动,组织党员干部通读、精读所推荐的《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十八大以来廉政新规定党员干部读本》、《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学习资料汇编》等书籍,并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办法,引导大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讨论,公司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先后共撰写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反对“四风”等主题的心得体会20篇。组织各单位党员干部观看《无声较量》、《居安思危——苏共亡党的历史教训》、《贪途欲海无归路(樊建国、丁昌池、刘元明腐败堕落警示录) 》等警示教育片,通过活生生的事例教育、启迪广大干部和员工严于修身、严于律已、严于用权。组织到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在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赵家新同志、纪委书记郭斌同志的带领下,集团公司本部全体员工和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共96人参观了中共“五大会址”和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历程展,从而全面认识了我们党与腐败现象“水火不容、坚决斗争”的决心与信心。为达到以案为例、强化教育的目的,2015年8月5日,在出纳员徐谋挪用公款案正式开庭审理时,我们组织集团系统全体财务人员、全资、控股企业负责人、外派干部代表等关键且重要岗位的干部、员工54人参加了公开庭审的旁听。通过观庭旁听,对每一位参加旁听的同志产生了巨大的心灵震撼,在观庭活动后的小组讨论中均表示“要严于律已、克服任性、自觉守法”。

        四、坚持执纪问责,强化作风建设

        为坚持执纪问责,强化作风建设,我们采取了“教育先行,监督居中、问责断后”的措施,在佳节来临前夕,及时传达或转发市、东湖高新区有关节日期间“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通知”和“严明节日期间作风建设纪律要求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并运用网络群发、微信传递、会议传达等形式,加大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全面纠正“四风”、强化节日期间作风建设的宣传力度,将节日期间的作风建设列入到集团《节日安排的通知》中。确保《通知》精神及时传达、贯彻、落实到位。积极引导大家适应新常态、以正确的态度对待中央八项规定的执行,以积极的心态纠正“四风”现象,认真务实地做好节前或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在节日期间开展积极、主动的预防、预警行动,积极防范“四风”方面的苗头性、始发性、倾向性问题。我们先后采取短信廉洁祝节、电话抽检,重点巡查等方式,对节日期间的作风建设工作和可能的职务犯罪行为开展执纪情况监督检查。坚决刹住了节日期间铺张浪费、公款赠送节礼的不正之风,让党员干部过上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佳节。

        五、加大纪检监督力度,强化源头监督治理

        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我们深深懂得加强监督是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关键。为此,根据党内监督条例,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与使用等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我们坚持在抓早抓小、防患未然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方针指导下,对发现的职务犯罪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处理,从而有效地将职务犯罪活动扼制在萌芽状态。

        为强化源头监督治理,我们加强了集团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作,集团上至董事长、下至普通员工均开展了履职廉政风险点排查,共填报岗位廉政风险识别防控表67份,实现了廉政风险防控全覆盖。先后结合实际,重新修订、完善了公司作风建设方面各项规章制度、规定、办法共计10项。通过纲举目张,全面规范了董事会、党委会和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中心组学习及“三重一大”事项报告等方面的制度,确保了作风建设方面重点制度落实率100%。加大制度落实情况的全面督查,确保了工作作风与履职行为始终置于制度的监督之下。

        我们借开展“七个专项”整治活动的东风,进一步强化腐败预警与职务犯罪风险防控工作,通过财务票据突出问题清核,公车使用、办公用房清理和内部食堂公务接待情况的清查,全面巡查了集团及所属各单位制度执行情况,基本消除了制度执行与监督的死角和预防职务犯罪的盲区。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中,我们促督促公司各部门、所属各单位先后了清理、整改、完善财务票据凭证近百份。协助所属三家单位清理、收回占用、借用公车5辆。通过整改活动的开展,有效地消除了制度上的缺陷、管理上的薄弱环节,确保了中央“八项规定”不折不扣地得到执行,消除了易滋生职务犯罪的温床。

        六、强化监察审计,预防职务犯罪。

        强化监督审计是预防职务犯罪的有力措施。2015年1月9日,在开展内部监审时,发现集团所属公司出纳员徐谋存在挪用公款的重大嫌疑。发现案情后,集团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的专题会研究决定由集团公司纪委书记郭斌牵头,联合计划财务部、监察审计部和东管公司相关人员组成调查组进驻该公司。一是对徐谋经手账目进行全面清查;二是做当事人的工作劝其迷途知返,并在集团公司纪委同志陪同下到东湖高新区检察院投案自首;三是积极与检察机关配合,清查、确认犯罪实事;四是以案为例,开展以预防职务犯罪为主题的法制教育活动,让“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与“依法作为”的理念深深根植于人们的脑海之中。五是充分吸取教训,进一步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体制,加强对重点职位、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与管理,杜绝类似事情的再次发生。

        2015年,集团公司纪委、监察审计部协助完成了市审计局2014年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的审计资料收集整理,51家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基本资料收集与协调等工作。完成所属公司三位董事长的离任审计工作。通过加强内部监审工作,营造了“不敢”的氛围、创造了“不能”的环境、夯实了“不想”的基础。

        下一步,我们将努力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在高新区纪工委的领导下,在高新区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的指导支持下,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端正态度,转变作风,振奋精神,加倍努力,以更加务实的态度、更加积极的状态、更加敏捷的行动,引导、鼓励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抵抗腐败风险的能力,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积极氛围,以促进高科集团健康、快速发展。

(郭斌书记在2015年10月14日东湖高新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发言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