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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高科集团公司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 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7 浏览:864

各单位:

2018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习近平总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批示精神的实践,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整治“四风”问题,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和风清气正的良好生态,现就节日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集团上下各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中央、省市委和东湖高新区党工委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坚定立场和顽强意志品质,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体现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作风的自觉行动上,遵照《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武汉市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实施办法》,从小处着眼、从细处发力、从微处严起,自觉做到“十个严禁”: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挂历、烟花爆竹、烟酒、土特产等年货节礼;严禁未经批准举办各类年会、团拜会、节日庆典活动;严禁用公款组织各种聚餐、宴请、相互走访送礼等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以及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

二、层层压实主体责任。抓好年节假期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和具体体现。全集团各单位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对节日期间严明纪律、严格规矩、加强作风建设工作做到早研究、早部署、早落实。要加强教育引导,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多种方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督履责。要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党组织要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批示中所指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10个方面问题,在本单位组织开展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违规购买年货节礼、违规公务接待、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公车私用等五个方面专项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拿出过硬措施,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执纪问责。各单位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带头执行相关纪律规定,自觉履行职责范围内的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真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以推进本单位作风持续好转。

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各单位纪委、纪检委员、纪检信息监督员要以高度的责任心、舍我其谁的担当精神,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聚焦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严肃监督调查处置,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始终保持节日期间反腐的高压态势。打铁还需自身硬,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从自身做起,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要强化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明察暗访,扩大监督检查覆盖面。要坚持一寸不让、动辄则咎,越往后执纪越严,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肃查处节日期间顶风违纪行为,对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原则上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的单位,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

各单位请按照《通知》要求,将元旦、春节期间履职尽责、严格执纪监督情况形成自查报告(纸质版要盖章、电子版)分别于节后第二个工作日前报集团纪检办,由集团纪检办汇总后报高新区纪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