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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高科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严明“五一”、端午等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8 浏览:560

集团各单位:

 2018年的“五一”、端午等节日已临近,节日期间正是“不正之风”易发多发节点,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节日期间“不正之风”反弹回潮,持续营造廉洁过节良好氛围。现就节日期间有关纪律和要求重申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高科集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中央和省委、市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态度和决心,增强反对“四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者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踏青春游、探亲访友、娱乐购物等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或土特产品;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借节日之机收受礼金、礼品、购物卡等;严禁违规组织公款旅游;严禁公款吃喝、接受下级或者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严禁违规组织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庆事宜;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等各种变相违规违纪行为。

  二、强化主体责任。集团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松懈麻痹思想,深入开展节日期间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把纪律要求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早打招呼早提醒,早作准备早预防。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震慑作用,重申并强调有关纪律和要求,持续传导压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环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头雁”作用,严于律己,从我做起,并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对出现的问题敢抓敢管,及时提醒、坚决纠正。

  三、加强执纪监督。集团各单位纪委、纪检委员、纪检信息监督员要以落实节日期间监督责任为己任,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对本单位节日期间纪律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问责一起;对“四风”问题突出的单位,既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又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对典型案件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四、做好总结工作。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将本单位“五一”、端午等节日期间履职尽责、严格执纪监督等情况进行归纳汇总并形成自查报告(纸质盖章版、电子版)分别于节后第二个工作日前报集团纪检办,由集团纪检办汇总后报高新区纪检办。

 

 

中共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