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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知识产权顾问服务项目邀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3-12 浏览:848

为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保障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高科集团”)知识产权,高科集团拟对常年知识产权顾问服务进行招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拟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招标人: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知识产权顾问服务项目邀请招标

(三)项目范围

1、负责对高科集团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日常知识产权方面的咨询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咨询意见或出具咨询意见书;

2、负责全面监控所有涉及高科集团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知识产权情况,并对相关情况及时向招标人通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3、负责协助招标人制定知识产权战略发展规划,根据招标人的工作需要组织知识产权相关培训,必要时出席招标人相关会议;

4、主要负责代理高科集团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知识产权申请注册、续展注册等业务;

5、主要负责代理高科集团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知识产权异议、撤销商标等维权事务;

其中,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的第1-3项服务是顾问服务,为常年顾问服务范围,包含在常年服务总报价范围内,投标人不再另行收费;

对于项目范围内的1-5项业务,投标人投标价格不得高于招标人招标控制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无效(招标控制价见附件三)

(四)项目合同期限:本次招标结果的有效期拟为三年,合作期限为一年,合同每年签署一次。合同到期前,招标人对中标人提供服务情况进行评估,如无异议续签合同,续签次数不超过两次。

二、投标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公司或事务所,具有商标、专利、版权等相关知识产权代理或法律服务的能力及资质;

2、投标人可在武汉市提供服务;

3、投标人注册成立时间须在3年以上;

4、投标人能够为本项目配备优质服务团队,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专业人员、专业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因违反行业规则被相关行政机构或相关协会惩戒、批评的记录(投标人应出具盖有单位公章的声明书或其他书面材料)。

三、投标时间及地址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3月20日上午10:00,(投标文件以特快专递邮寄,送达时间以快递单载明的收件时间为准)。

 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佳园路2号高科大厦19楼资产营运部;邮政编码:430074。

四、投标方须知

1、投标人严格依据国家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要求独立、合法履行职责,恪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3、投标人应保守在投标过程中获悉的招标人的商业机密,对于任何违反保密义务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保留追诉权。

五、投标文件内容

(一)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报价单

2、投标承诺函(格式附后)

3、资质证明文件(须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

3.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3.2营业执照复印件

3.3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4、投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概况、经营业绩、服务范围等)

5、投标声明书

6、知识产权顾问服务部分业务价格表(见附件三)

(二)投标方文件的份数和要求

1、投标方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及电子U盘1份。投标文件封面应示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正本须为打印文本,并由投标方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均须由投标方加盖公章。

六、其他说明

1、投标人所有投标文件需密封并加盖公章送达。

2、投标人在招标人指定的投标时间内送达投标文件,招标人在2019年3月20日上午10:00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3、开标时间:2019年3月20日上午10:00

4、评标的基本原则

(1)投标文件符合本公告各项要求;

(2)由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及标准对投标方进行综合考评,并确定中标人。

5、招标结果发布

招标结果将在评标结束后以书面方式答复投标方,接到《中标通知书》即为中标人。

6、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营运部

联系人:岳正慧、肖鑫

联系电话: 87592022、87592023

 

附:

一、投标承诺函(格式)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三、知识产权顾问服务部分业务项目价格表

 

附件一:

投标承诺函(格式)

 

致: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知识产权顾问服务项目邀标公告的招标要求,我方签字代表***(姓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方***(投标方全称)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

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并承诺以下几点:

1、本报价有效期为自递交报价书之日起30个日历日。

2、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要求的与报价有关一切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所有数据资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

3、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公告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期完成中标后的全部工作。

  

                 投标方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方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在本授权书上签字的***(投标方全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代表我方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的合法代理人,参加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知识产权顾问服务项目招标,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代理人(被授权人):

投标人名称:(签字盖公章)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知识产权顾问服务部分业务价格表

 

                                        顾问服务机构名称: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