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须知
一、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受理范围:
第一条
对公司所属党组织、党员及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01
第二条
对不服党纪、政务处分或纪检监察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的申诉;
02
第三条
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03
二、依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对反映的以下事项,不予受理:
第一条
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01
第二条
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02
第三条
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03
三、举报人对举报事实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借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纪检监察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或工作单位以及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举报方式
01
信函举报:
- 通信地址:
-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科园二路8号B14栋
- 收件人:
- 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委
- 邮政编码:
- 430206
02
电话举报:
- 电话:
- 87003275
03
邮箱举报:
- 邮箱:
- whgk_jw@whgk.com